旧约 申命纪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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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不可娶父亲的妻子,也不可揭开父亲的衣襟。 [注1]

不得加入集会的人

2凡外肾受伤或被阉割的人,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3私生子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他的后代即便到了第十代,也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4阿孟人和摩阿布人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他们的后代,即便到第十代,也永不得进入上主的集会;5因为当你们出离埃及时,他们没有带食物和水,在路上前来迎接你们;又因他们从美索不达米亚的培托尔,雇了贝敖尔的儿子巴郎来咒骂你;6但是上主你的天主不但不愿听从巴郎,上主你的天主反而将咒骂变为你的祝福,因为上主你的天主爱你。7你一生永远不要为他们谋安宁和幸福。 [注2] 8你不可憎恨厄东人,因为他是你的兄弟;也不可憎恨埃及人,因为你曾在他们国内做过侨民。9他们所生的子孙到了第三代,即能进入上主的集会。

营内应有的圣洁

10几时你出征扎营,攻打你的仇敌,应避免一切恶事。11你中间如有人夜间梦遗,即成为不洁,应走出营外,不可进入营内;12傍晚时,应用水洗澡,日落时,才能进营。13在营外应有厕所,你应去那里便溺。14在你的武器中;应有一把铲;当你在外便溺时,用它来掘坑,然后用以铲土掩盖粪便。15因为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营中往来,为救护你,将你的仇人交给你,所以你的营地应当圣洁,免得他在你那里见到讨厌的事,而离弃你。 [注3]

仁心处世

16凡由主人逃到你这里来的奴仆,你不应将他交给他的主人;17他应在你中间与你同住,住在他自己所选的地方,住在他喜欢的一座城内;你不可欺负他。

18以色列妇女中不可有人当庙妓,以色列男人中亦不可有人作庙娼。19你不可将卖淫的酬金和卖狗的代价,带到上主你天主的殿内,还任何誓愿,因为这两样于上主你的天主都是可憎恶的。 [注4]

20借给你兄弟银钱、食物,或任何能生利之物,你不可取利。21对外方人你可取利,对你兄弟却不可取利,好使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要去占领的地上,祝福你进行的一切事业。

22几时你向上主你的天主许愿,不要迟延还愿,因为上主你的天主必向你追讨,你就不免有罪了。23如果你不许愿,你就没有罪。24凡你口中说出来的,你应遵守;凡你亲口说出向上主你的天主所许的愿,你应执行。

25几时你进入你邻人的葡萄园,你可随意摘食葡萄,可以吃饱,但不可装入你的器皿内。26几时你进入你邻人的麦田,可以伸手摘麦穗,但不可在你邻人的麦田内动镰刀。 [注5]

  1. 关于本节的意义,参阅肋18:6,20:11。
  2. “进入上主的集会”,即谓享有以色列子民的公民权。关于阿孟和摩阿布与以色列为敌的事,参阅户20:14-21;21:10-31;关于巴郎,见户22-24。
  3. 10-15节所记洁净的规定,不但是基于卫生的理由,而且更是因为上主在营中往来,营地必须是圣洁的。
  4. “狗”字,此处暗示庙娼。
  5. 参阅玛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