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申命纪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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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与外族同化

1当上主你的天主领你进入你要去占领的地方,由你面前驱逐许多民族,即赫特人、基尔加士人、阿摩黎人、客纳罕人、培黎齐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那七个比你又多又强的民族时, [注1] 2当上主你的天主将他们交给你,打败他们时,你应完全消灭他们,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恩待他们;3不可与他们通婚,不可将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4因为他们必要使你们的子女远离我,而去事奉别的神,致使上主向你们大发忿怒,将你们迅速消灭。5你们应这样对待他们: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石碣(jié),砍倒他们的神柱,烧毁他们的雕像。6因为你是属于上主你天主的圣民,上主你的天主由地面上所有的民族中,拣选了你作自己特属的人民。7上主喜爱你们,拣选你们,并不是因为你们比其余的民族人数众多;其实你们在所有的民族中,是最少的一个;8而是由于上主对你们的爱,并为履行他向你们祖先所起的誓,上主才以大能的手解救你们,将你们由为奴之家,由埃及王法郎的手中救出来。9所以,你应知道,只有上主你的天主是天主,是对那爱他,遵守他诫命的人,守约施恩直到千代的忠信的天主;10但对那恨他的人,他必当面报复,将他消灭;对恨他的人,他决不迟延,必当面报复。11所以你要谨慎遵行我今天吩咐你的诫命、法令和规则。 [注2]

守法的赏报

12如果你们听从这些法令,谨守遵行,上主你的天主必照他向你祖先起的誓,对你守约施恩。13他必爱你,祝福你,增加你的人数;在向你的祖先起誓许给你的地上,祝福你身生的子女,你地内的出产、五谷、酒、油,以及牛羊的生产。14万民中你是最有福的;在你内没有不育的男女,牲畜中没有不生殖的雌雄。15上主必使一切疾病远离你;你所知道的埃及的各种恶疾,决不加在你身上,反而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16凡上主你的天主交给你的民族,你都要消灭,不可怜视,也不可事奉他们的神,因为这是陷害你的罗网。17假如你心里想:这些民族比我人多,我怎能赶走他们?18你不要怕他们,只应记起上主你的天主对法郎和全埃及所做的事。19你亲眼见了上主你的天主为救你所用的大灾难、神迹、奇事、大能的手和伸展的臂;上主你的天主也必同样对待你所怕的一切民族。20此外,上主你的天主必打发黄蜂来攻击他们,直到那些残存和由你面前隐藏起来的人完全消灭为止。21在他们面前,你不应畏惧,因为在你中间有上主你的天主,大而可畏的天主。22上主你的天主必将这些民族由你面前渐渐驱逐;你不可将他们迅速消灭,免得野兽增多而于你不利。23上主你的天主必将他们交于你,使他们大起恐慌,直到他们全被消灭。24他必将他们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必使他们的名由天下消灭;没有一人能对抗你,直到你将他们完全消灭。25你应将他们的神像,投在火中烧掉;不应贪图神像上的金银,而留为己有,免得陷于罗网,因为这于上主你的天主是可憎之物。26可憎之物,不可带进你屋内;免得你与那些东西一同毁灭;你应厌恶憎恨这一切,因为那是应毁灭之物。

  1. 这七个民族,(有时只提六个)是巴力斯坦当时的土著,见20:17;创15:20、21;出3:8、17;苏3:10等处。
  2. 按本章所载,天主容许“毁灭律”的习俗存在,如耶稣所说,天主昔日容忍休妻制度存在一样(玛19:8)。新约时代的人,对这种有违人道的风俗,不免深感奇怪,但我们若能了解下列五点,多少会改变我们的观点:一、客纳罕人罪大恶极;二、天主为万物之主,可用这种法律惩罚罪人;三、旧约中的制度尚未臻于完善境界,不能与新约相比;四、这法律的主要用意,是为保持选民宗教纯洁;五、这法律可以看作常有的天灾人祸,如地震、瘟疫、火灾、战争等:这一切都是天主所容许的。参阅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