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之母

上主俯允了我的哀告,上主悦纳了我的祈祷    ——咏 6:10

今日圣言反省
教会之母荣福童贞玛利亚
圣伯尔纳定司铎(1444年)
5月20日 星期一
四月十三(小满)
创3:9-15,20(或宗1:12-14)
咏86 天主之城!人们论及你,曾经说了许多光荣的事。
若19:25-27(长式 19:25-34)
那时候,在耶稣的十字架旁,站着他的母亲、他母亲的姐妹、克罗帕的妻子玛利亚及玛利亚玛达肋纳。耶稣看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门徒站在那里,就对母亲说:“女人,看,你的儿子!”然后他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家里。

反省    
教会今日庆祝荣福童贞玛利亚为教会之母:在梵二大公会议第三期的闭幕典礼上(1964年11月21日),教宗保禄六世颁布《教会宪章》的弥撒中,庄重地宣布了玛利亚为教会之母,即所有信友和牧人的母亲。我们都记得十字架上的耶稣在其生命的最后一刻,郑重地将母亲托付给爱徒,也将爱徒交托给母亲:从此,“他的母亲”成为“我的母亲”。在《若望福音》中,“接受”一词经常用在耶稣身上,借以表达信德:“他来到了自己的领域,自己的人却没有接受他”(若1:11)。此动词唯一一次以玛利亚为对象,意味着爱徒在信德内接受了玛利亚为母亲。让我们默观十字架下站立的母亲,并接她回家。

反省作者:王德兰博士 
©澳门乐仁出版社(Claretian Publications Macau)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