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晚餐弥撒》法令

2022-04-13 10:11   公教会礼仪发凡  阅读量:2063

《主的晚餐弥撒》法令

宗座礼仪圣事部 

(编号87/15

 

因着《我们救赎的伟大奥迹》(MaximaRedemptionis nostrae mysteria)法令(19551130日)重整的圣周礼仪,给予权力,为牧民益处(理由),在主的晚餐弥撒,诵读若望福音后,为12位男士濯足,以仿效基督对门徒的谦逊和爱德。


在罗马礼,这仪式以「基督的命令」(Mandatum)之名被传授下来。这见于该仪式中所唱对经,有关基督论及兄弟之爱的话(参若13:34)。


在履行这仪式时,主教和司铎被邀请密切地仿效基督;他来「是服事,而不是受服事」(20:28),且为「爱他们到底」(若13:1),及为整个人类的得救,而交出自己的生命。


为能向参礼者表达出这仪式的全面意义,教宗方济各认为修改《罗马弥撒经书》(30011)的礼规,实在有益;即把「被拣选的『男士』由辅礼人员引领……」改为「那些自天主子民中被拣选者,由辅礼人员引领……」(《主教行礼守则》301299b号也要改作「被拣选者的座位」),好使牧者们可拣选一小组信友,以代表天主子民一体又多元的各部分。这小组可由男女组成,且适宜包括青年、长者、病弱者、健康者、圣职人员、献身男女(修道者)和平信徒。


礼仪圣事部按教宗所赋予的权力,把这个新的改变,引入罗马礼的礼书,提醒牧者们有责任、合宜地教导被拣选的信友和全体信友,好使他们能有意识地、主动地、有效果地参与这仪式。


一切相反的,均属无效。

发自礼仪圣事部,201616日主显节

 

Robert Sarah枢机部长
Arthur Roche总主教秘书

台湾地区主教团礼仪委员及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合译香港教区主教汤汉枢机准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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