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神父频道|打了右脸,还要给左脸?

2022-06-12 20:40   品一口茶  阅读量:6496

五,38~42

 

那时候,耶稣对门徒们说:“你们一向听说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却对你们说:不要抵抗恶人;而且,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那愿与你争讼,拿你的内衣的,你连外衣也让给他。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旧约中总共出现了三次,分别是在出二十一,24;肋 二十四,20;申 十九,21,但其目的却不是为鼓励提倡,而是为规范限制。意思是受到伤害之后进行报复要有限度,不可用超过自己受到的伤害加诸对方身上。

 

在此基础之上,耶稣以“爱”的宽恕精神对其加以完善----不要抵抗!相信如果孤立地看待“不要抵抗恶人”这六个字,我们一定感觉无法接受,甚至会产生抵触心理的,这根本不现实嘛!那么,耶稣要求的到底是什么?

 

结合整部福音中耶稣所有的教导与他自己的言行来看,耶稣不可能主张对邪恶和不义必须无动于衷的。在这里,耶稣强调的是隐忍和宽恕的精神。对于那些加于我们身上,而无关群体及大义的侮辱,我们应该努力以爱去宽恕,不必睚眦必报!

 

这个思想与唐代娄师德要求其弟弟面对别人的侮辱之时宜“唾面自干”基本是一致的。对于那些伤害国家、社会正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义行为的抵抗并不此禁令之内。

 

接下来耶稣例举了五种受害之人的例子,(其中“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一句需要做特别声明,否则可能令人纳闷不解。按圣经原意,这是指的被拉壮丁,强征入伍。)耶稣所给出的方案仅是对个人为求更成全的圣德而言,而非诫命。

 

为了不致于对耶稣以上的教导产生误解,我们列举一个耶稣自己的相关行为来帮助做正确的理解。

 

他刚说完这话,侍立在旁的一个差役就给了耶稣一个耳光说:“你就这样答复大司祭吗?”耶稣答复他说:“我若说得不对,你指证那里不对;若对,你为什么打我?”(若十八,22,23)在这里,耶稣不但没有按他自己所说的,请那差役打他的另一边脸,反而责问起那打人者来了;而他被钉在十字架上后的第一句话却是:“父啊,宽赦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

 

耶稣在这里教导的是一种“基督徒的肚量”:以温良、谦逊、亲切诚恳来化解争端,以交谈、沟通、对话来解决分歧。基督徒不否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正义价值,报复律有其时代的合理性,但如果缺少慈悲只强调正义,正义必将不存,给世界带来的只能是残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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