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徒大事录的写作背景
圣言童牧   22小时前   1232

 

1.导论

 

路加在编写耶稣基督和他的教会的历史时有着一幅蓝图。他的第一部著作是描述耶稣生命的旅程,由世界前往天国去。这个救主的旅程,是教导、传教和祈祷的旅程,是启示天父慈爱的旅程。现在路加延续耶稣向门徒们所嘱咐的——继续走他的旅程,把福音广传至地极(宗1:8),让人知悉耶稣的救赎工程和赖他的名字而得到的救恩。宗徒大事录所记载的,就是由耶稣在耶路撒冷升天开始,至宗徒在罗马传扬福音时结束的这段旅程。这段旅程是由圣神所带领和指引的,让教会不断发展,得到丰厚的果实。

 

2.著作名称

 

宗徒大事录的名称原是《大事录》(Book of Acts),宗徒(Apostles)这众数词语是后来才加上去的,目的是要从当时的伪经中分辨出来。例如《伯多禄大事录》、《保禄大事录》等。

 

读者或会留意到,虽然书的名称冠以“宗徒”这词汇,但是内容并不是详尽地记录与耶稣生活过的宗徒的事迹,除了在经卷开始时提到的十一人的名字(1:13),和选立代替犹达斯的玛弟亚(1:15-26)为宗徒外,经卷集中记述十二人中伯多禄和若望的事迹(2-12章),和小部分次雅各伯的言论(15:13-21),若望的哥哥雅各伯的殉道只是粗略地带过而已。令人惊讶地,作者反而记录斯德望和斐理伯两位执事的故事(6-8章),以及保禄皈依传教的详尽记录(8:1-3913-28章),故此,这经卷其实只是记载了伯多禄的传教事迹和几位宗徒的一些事迹而已。至于保禄,他也是宗徒,因为他见过复活的主,并由他亲自召叫,一如其他宗徒一样,接受了传教的使命(宗9:1-19;迦1:1,12,16;格前15:3-11)。所以这经卷能以宗徒大事录冠名,也是有其道理的。

 

有学者认为宗徒大事录不是一本独立的著作,而是路加福音的延伸,因此也有现代学者把这经卷称为《路加大事录》(Luke-Acts)。

 

3.作者

 

正如上文所言,大部分学者都根据初期教会的传统,认为宗徒大事录是由一位皈依基督的外邦医生路加所著的,却不能肯定他的身份。我们在此讨论另一些问题:从宗16章开始,有四段经文(宗16:10-1720:5-1521:1-1827:1-28:16)是作者以“我们”来叙述保禄的海路旅程。作者以“我们”来报导,表示保禄和一位不知名的同伴一起作福传工作,这位同伴是否是宗徒大事录的作者?

 

学者并没有怀疑“我们”片段的历史性,但是却勾起学者为这突如其来的由第三人称报导变为第一人称复数报导的研究兴趣,即是否有一位特别的同伴陪同保禄上路,因此更能了解保禄在旅途中所发生的事件,所写的史料更为真实,或是作者只是简单地依循一个传统的文学写法:以“我们”来描述海上旅程?有学者支持后者,认为只是当时希罗文学常用的手法而已,不足为怪。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若“我们”只是一个纯文学传统写法,为何这“代名词”的用法不是出现在保禄全部海上旅程的描述中,却只是局部地出现?而且,在第一段“我们”片段中(宗16:10-17),保禄是在陆地(斐理伯城),只有两部是描述保禄在航海中(宗16:11-12;宗20:7-1221:15-18)。最简单的解释就是视“我们”片段为“自传文体”,它是以“日记”形式来描述自己与保禄的“故事”。因此,“我们”中那位保禄的同伴,就是“日记”的作者,也因此有人推论,这位作者就是宗徒大事录整部经卷的作者。

 

但是,学者探究下去,发现宗徒大事录中的保禄与“保禄书信”中的保禄并不完全吻合。例如,宗徒大事录描述保禄在皈依后返回耶路撒冷(主后36年)(宗9:26),和在耶路撒冷会议(主后49年)后他接受了犹太洁净食物的法律(宗15:13-31,特别是29节)。这看起来与保禄书信所述的有所不同(迦1:16-17;格后11:30-33)。除此之外,宗徒大事录对保禄书信内强调的主要神学主题也只字不提。因此有学者认为,宗徒大事录的作者并不是保禄的传教伙伴,“我们”片段的出现,可能是作者在某处得到了保禄的旅程伙伴的日记,他就把这些日记内的记录放在自己作品内的合适“地方”。持这看法的学者因此认为,“我们”片段的叙述者并不是宗徒大事录的作者,理由是这位保禄的传教伴随者应非常了解保禄所写的书信的内容,不会写出与它不吻合的叙述。

 

可是,我们也不能忽略路加与保禄书信的叙述有相似之处。例如,最后晚餐中基督的话语(路22:19-20;格前11:23-25);复活的主显现给西满伯多禄(路24:34;格前15:5);保禄的神迹(宗14:315:12)也在书信中被肯定(格后12:12;罗15:18-19)。至于神学方面,就算路加不甚强调成义的主题,而喜爱提及罪过的赦免,但他也提及两者的维系:成义来自信仰基督,而不是遵守法律(宗13:38-39)。他记述保禄有关基督是天主子的言论(宗13:33)与罗马书很相近(罗1:3-4)。路加与保禄也提及自然神学,让人从天主的创造去认识天主(宗17:24-30;罗1:19-212:15)。

 

学者Fitzmeyer认为宗徒大事录的作者应是路加,并对“我们”片段的出现,提供了另一个解释。他指出“我们”片段中的“我们”,在某段时间与保禄一起。“我们”片段是由保禄在特洛阿开始第二次传教旅程(约主后50年)出现,因此,学者认为路加只是在这时才伴随保禄,或许对先前所发生的事件并无亲身确切的认识。再者,第一次“我们”的片段在保禄和作者由特洛阿至斐理伯后中断了,然后当保禄由斐理伯启航前往巴勒斯坦时(约主后58年),“我们”片段又出现了(宗20:5)。学者推测在这七年间,路加可能留在斐理伯,并没有伴随保禄四处传教,因此他对保禄在这期间所写的书信及信中的神学毫不认识。

 

然而,Fitzmeyer认为这解释仍有一些可争议的问题存在。例如大部分学者认为斐理伯书应是保禄在这七年期间所写的,那时如果路加在斐理伯(主后50-58年),斐理伯书一定会提及他的,但是这封书信并没有这样做。

 

综合来说,“我们”片段的出现,为考究宗徒大事录的作者问题提供了一定的资料,然而经过学者仔细的研究,我们仍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或否定宗徒大事录的作者,就是保禄传教的随同者路加医生(哥4:14)。基于教会传统说法,一般学者仍视路加为宗徒大事录的作者,下文也会按此假设,细说宗徒大事录。

 

4.写作目的和范围

 

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宗徒大事录是路加福音的延续篇,是路加的第二部巨著。二者关系密切。路加在福音中描述了默西亚来到传报天国的喜讯。宗徒大事录则继续描述复活的基督亲自召叫保禄,要他把福音传给外邦人,最后保禄不负所托,把主的福音传到罗马帝国的中心——罗马。

 

路加福音报导了耶稣的使命和他的圣死复活,救赎人类,福音的最后描述了耶稣的光荣升天。耶稣以默西亚的身份来到这个世界上,他的子民却拒绝他。但是他的使命并不失败:他把救恩带给新以色列——基督的教会,命令宗徒要“从耶路撒冷开始,以他的名向万邦宣讲悔改,以得罪之赦。”(路24:47)。

 

路加在宗徒大事录所关注的是福音传播至全世界,他的著作是由复活基督的命令而作出编写计划的。主耶稣向门徒说:“当圣神降临于你们身上时,你们将充满圣神的德能,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犹太和撒玛黎雅,并直到地极,为我作证人。”(宗1:8)因此他特别注重福音由犹太传至外邦人的传教叙述。从宗徒不断地在罗马帝国各省份传扬福音的背后,他看见圣神的带领和支持。

 

因此,读者要知道,宗徒向外邦人传扬福音的使命的源头和广传,就是圣神神圣指引的标志。因此,在斯德望殉道后,希腊化的犹太信友逃到撒玛黎雅和其他地方(宗8:111:19),继续传扬福音。伯多禄得到神圣的启示为外邦人科尔乃略和他的亲戚密友授洗(宗10:24-48),这桩事件为教会的将来是非常重要的。扫禄戏剧性地亲身面对复活的主后,他由严厉迫害教会的人转化为教会服务外邦人的大宗徒。在圣神的指派和带领,并在他的领导能力下,福音传遍了小亚细亚,其后也传遍了欧洲(宗13:216:6-10)。保禄被审判和入狱,是天主的旨意(宗20:22),保禄在旅途中虽遇上风暴和覆舟,但并无为他带来任何障碍,这完全是在天主的计划之内(宗27:23)。在罗马时,保禄按照他的传教习惯,先向犹太人传扬主的福音,当他们拒绝福音后,他转向将福音传给外邦人,并有信心他们会接受它(宗28:23-28)。因此,宗徒大事录的结尾,正呼应经卷开端时主的嘱咐,把福音传至地极(宗1:8),这也是路加写这部经书的目的。天主圣言由耶路撒冷传至地极——罗马,为保禄而言,在“世界的首都”:“他宣讲天主的国,教授主耶稣的事,都非常自由,没有人禁止。”(28:31

 

路加深明向外邦人传播福音不是保禄的专利;保禄不是唯一建立外邦人教会的“建筑师”。但是路加因为要描述教会的发展,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下,他决定选择报导保禄的传教路线。路加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基督的大使、神学家保禄无时无刻不断传扬复活基督的喜讯,在各地建立基督教会。

 

学者认为路加写作宗徒大事录,与路加福音一样,也有护教的目的。在他记录保禄的事迹时,罗马官员如色尔爵保禄(宗13:4-13)和加里雍(宗18:12-17)证明保禄的传道并不祸及国家。另外,就如总督斐理斯和斐斯托与阿格黎帕二世,也找不出保禄犯有任何该死的控告或其他的控诉(宗23:22-24:2725:13-26:32)。百夫长尤里约更优待被解往罗马的保禄(宗24:1,3,24,43-44),就算保禄在罗马被囚,罗马政府也对他极为宽待(宗28:30-31),这足以证明路加刻意地说明政治没法伤害基督的教会,保禄护教也不是犯了什么刑罪,因此,保禄能把福音传至地极和整个罗马帝国。以上的叙述,正是路加要为教会辩护,不想外教人视教会为帝国的威胁。

 

5. 结局与写作年代

 

读者阅读宗徒大事录,不难发觉,路加写到保禄在罗马被软禁两年,等待凯撒的审判时,就突然地结束全书。究竟其后保禄发生了什么事?他有没有在凯撒面前受审和自辩?如果有,他被定罪或宣判无罪?被释放或殉道?这一切一切,路加都没有告诉他的读者,让他们知道保禄的“结局”是什么。

 

学者对这突如其来的“结局”,有不同的意见。有学者认为路加计划写他的第三部著作来解答读者的疑惑,因此他匆匆结束并留下“伏线”。可是这似乎不是他的风格,因为在他计划编写第二部著作前,他的第一部著作已有着圆满的结局,因此这看法不为一般学者接纳。也有学者认为路加在经卷的内容里已暗示保禄在罗马殉道(宗20:22-2521:4,10-14),但是细阅这些经文,只是说他会死在敌视他的犹太人手里;而不是死在罗马的凯撒手里,及后路加也描述保禄因罗马官员审他无罪获释而逃避了犹太人的毒手,因此学者这项臆测并不成立。学者又提出或许路加不愿提及保禄往后的悲惨命运,又或者路加已离世,而未能完成其著作,这些假设都未能被学术界普遍接受。

 

我们认为对《宗》的突然结局,最好的解释有二:

 

  1. 保禄在罗马被释放以前,路加快将完成他的著作;保禄被释放不久,路加正有意增补材料时,就如其他学者认为他准备其第三部书时,但是突然发生尼禄王焚烧罗马城和迫害基督徒的事件,破坏了路加想借宗徒大事录赞扬罗马政府对教会的仁政,因此他在这紧张的时期中简略补充了最后八节,记述了保禄在罗马的事迹就结束全书。

 

  1.  学者认为路加所表示的重心:就是基督徒的福传使命还未完结,这使命由初期教会开始,往后由教会去完成。

 

至于本书的写成年代,可以由结尾去推想,学者认为他应在主后63年后才完成的,因为那时保禄正在罗马接受软禁。此外,如果本书是路加福音的续篇,则成书日期应不久于路加福音(约于主后85年)。再者,由于本书结尾时,对罗马官员仍抱信任态度,故相信成书于多米仙迫害基督徒之前(约主后90年)。综合而言,一般学者推断宗徒大事录成书于主后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

 

6.资料来源

 

学者认为宗徒大事录的资料来源,大多出自路加的回忆,但是也有他自己的“日记”,把当时教会的大事加以记录,而他的资料来自不同的教友和地方教会的信徒:有部分的资料来自保禄,有的来自耶路撒冷教会,有的来自叙利亚安提约的和其他地方的基督徒,有的来自保禄旅途同伴的息拉、弟茂德、传福音者——初期教会七位执事之一的斐理伯(宗6:58:5-4021:8)、阿加波(宗11:28)、初期教会的门徒木纳松(宗21:16)和巴尔纳伯(有学者认为路加是由他获得保禄第一次传教旅程的资料)等。另外,他也根据耶路撒冷会议的论文(宗15:23-29)和一些以阿剌美文和希伯来文记载有关基督教会初期事迹的文件。

 

另外有些学者按不同的资料来源作分析,他们把资料来源分为:1、耶路撒冷的宗徒,2、那些在耶路撒冷被驱赶的皈依基督的希腊人,他们在安提约基雅建立了教会,3、保禄。

 

根据以上的分类,宗徒大事录章节的来源可细分如下:

                                                                                                                                                     

资料来源

章节

耶路撒冷(凯撒勒雅、巴勒斯坦)

1:6-2:403:1-4:314:36-5:115:17-428:5-409:32-11:1812:1-23

安提约基雅(希腊人)

6:1-66:8-8:411:19-3015:3-33

保禄

9:1-3013:3-14:2815:35-28:31

(包括“我们”片段)

其他

余下章节

 

 

7.写作特色

 

一般学者把宗徒大事录的写作特色分为三大类:

1、讲词(speeches

2、综合报导(summaries

3、平行报导(parallelism)。

 

1.讲词:学者曾作出了统计,宗徒大事录全书三分之一记录了不同宗徒为主作证的讲词:伯多禄、斯德望、保禄和雅各伯等的讲词。路加在宗徒大事录报导的讲词,是以第一身的形式代替第三身的来表达。为什么路加要采用这种方式来报导呢?有学者认为这是希腊文学的技巧,目的是要让报导生动有趣,因而这种表达方法并非是原作者的措词和风格。说得更准确些,这是古代历史编纂者的一种记事方法,这种描述言论或讲词方式能够使作者对于某事件所作的评论放在著名人物的口中,以表达作者对该事件的意见。为当时的编者和读者来说,只要适用于当时的场合并恰当地展现讲者的品格和特性,这种表达方式已合乎编写历史的要求。

 

读者会发现宗徒作演讲的时候,路加并不在场,因而有些学者认为,当宗徒在演讲时,有一位在场的门徒会记着师傅所讲的一切,因此读者才会知悉宗徒所说的是什么。不过, 一些学者认为,不是宗徒的门生记录了其师的言论,而纯是路加从搜集得来的资料中如实报导。然而,仍有其他学者的意见,认为路加以不同的方法记录不同的讲词。例如,保禄的讲词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方式来表述,这些表述是由作者自由地阐释出来。另一方面,伯多禄(宗2:14-363:12-264:8-125:29-3210:34-43)和保禄的证道词(宗13:16-41),表达的方式同出一辙,这可能是路加回忆中宗徒的宣讲初传方式。读者会发现斯德望执事的证道词和以上伯多禄和保禄的形式是差不多的,这可证明路加以传统的证道方式来记录宗徒为主作证的史事。

 

2. 综合报导:一如路加福音,路加在《宗》中常用综合报导来叙述,例如宗徒在耶路撒冷的活动,路加就采用了综合报导这文学方法(宗2:42-474:32-355:11-166:7)。路加采用这方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刻画初期教会团体在她的黄金时期的成长和神圣性,并标记她的传教事业的步步发展。路加在宗徒大事录的其后部分,也以“一句”或“两句”的浓缩综合报导,来表达初期教会传教历史的稳固发展(宗9:3112:2416:519:2028:30-31)。路加以这样的表达方法,是希望提高其著作的可读性,使叙述历史时更流畅。读者在阅读这些初期教会的历史时,会察觉到教会随着天主的旨意稳步向前,其核心就是和谐与共融。

 

3.平行报导:这也是路加写作的特色,读者若从他的两部著作中来参照,很容易便发觉两部著作的人物有着相似的或模仿的行为,甚至在宗徒大事录中的不同人物也有着很相似的表述。比方:斯德望的殉道,就会让读者联想到耶稣的经历(宗7章;路22-23章);保禄所施行的奇迹与伯多禄的极为近似(宗3:1-10//14:8-11;宗9:36-41//20:7-12),也让读者记起耶稣所行过的(路5:17-26;路8:40-56);伯多禄和保禄面对着同样的挑战和获救(宗8:9-13//19:13-19;宗12:6-17//16:25-34)。

 

我们在这里表列宗徒大事录中伯多禄和保禄使命的平行经节,共读者参考:

 

宗徒传教使命的结构

伯多禄(2-12章)

保禄(13-28章)

为复活的主做见证

1:21-22

23:1126:16

圣神开始带领

2:1-41

13:1-43

治好瘸子和发表言论

3:12-26

14:8-17

迫害(砸石)

产生更大的福传使命

6:8-8:4 (斯德望)

14:19-23

在耶路撒冷执行护卫外邦人的使命

11:1-18

21:15-26

在犹太节庆中被捕

12:3-6

21:27-30

结论:天主圣言的成功

12:24

28:30-31

宗徒的行实

 

 

与术士相遇

8:9-24

13:6-12

外邦人想朝拜宗徒

10:25-26

14:13-15

复活死人

9:36-43

20:9-12

狱中获释

12:6-11

16:24-26

覆手给人施与圣神

8:14-17

19:1-6

覆手/祈祷选立领袖

6:1-6

14:23

法利塞人在公义会中为宗徒辩护

5:34-39

23:9

被告违反梅瑟法律

6:13-14

21:20-2125:8

 

 

8.结构大纲

  1. 初期基督徒团体(1:1-26);
  2. 宗徒在耶路撒冷的使命和见证(2:1-8:4);
  3. 宗徒在犹大和撒玛黎雅为基督作证的使命(8:5-40);
  4. 圣言向外传播:向外邦人为基督作证(9:1-14:28);
  5. 耶路撒冷宗徒会议的决议:外邦人自由的宪章(15:1-35
  6. 保禄与巴尔纳伯分道扬镳(15:36-41
  7. 保禄在欧洲执行传扬福音为基督作证的使命(16:1-22:21
  8. 保禄为福音作见证而被囚(22:22-28:31

 

摘录《对观福音和宗徒大事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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