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德训篇(息辣)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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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


1哦,死亡呀,对那些安享财富,没有横逆,万事亨通,仍有精力享受口福的人而言,想到你,真是痛苦!2哦,死亡呀,对那些生活困乏,力气衰微,年老又烦心,厌倦又无奈的人而言,你的惩罚,还真美好!3不要惧怕死亡的惩罚,想想在你以前和以后的人,4这是上主对所有血肉之躯所颁布的定律。你为什么要反对至高者喜欢的事?生命或许是十年、百年,或是千年,但在阴府里没有人在乎。

美好的声名流传久远


5罪人的子女令人厌恶,他们常与不敬神的人为伍。6罪人的子女必会倾家荡产,他们的后代必永被唾弃。7子女要责怪不虔敬的父亲,他们因他而遭受责难。8可怜的你呀!不敬神的人,你遗弃了至高者的法律。9你出生时,就遭到诅咒;当你死去时,咒骂仍是你的命运。10来之于尘土的,又回到尘土,因此不敬神的人从诅咒中来,到死亡里去。11人们所哀悼的是他们的身躯,但罪人的恶名也必被抹去。12关心你的声名,因为它比千万黄金还要久随于你。13生命中美好的日子是可尽数的,但美好的声名流传久远。

应该羞愧的事


14我儿,要遵守训诫,活得平安,隐藏的智慧和看不见的宝藏,有什么用处?15隐瞒自己的愚昧,比隐瞒自己的智慧要好。16因此,你要对我所说的话感到羞愧。因为并不是每一种羞愧都是值得的。也并非每件事都被每个人所明白。17要在你的父母面前,对不道德的事感到羞愧;在王侯或领导者的面前,对说谎欺骗感到羞愧;18在法官或行政首长面前,对犯罪的事感到羞愧;在群众或人民面前,对犯法的事感到羞愧;在你同伴或朋友面前,对于不义的事要感到羞愧;19在你所住的地方,对于偷窃的事感到羞愧。20在天主和他的盟约面前,要感到羞愧。吃饭时把食物留给自己,要为此感到羞愧。21在给予或接受礼物时,行为粗暴,要感到羞愧。22要为了注视妓女,或拒绝帮助亲友,而感到羞愧。23要为了拿走别人的东西,以及凝视他人之妻而感到羞愧。24要为了对你的女仆分外亲昵而羞愧,不要走近她的床铺。25要为出言侮辱亲友而羞愧。不要施惠于他人之后,又斥责他人。26要为重复转述听来的闲话而羞愧。27在这些情况下,若感到羞愧,你必能赢得大家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