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希伯来书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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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基瑟德超过亚巴郎与肋未

1原来这默基瑟德是撒冷王,是至高者天主的司祭;当亚巴郎打败众王回来时,他来迎接,且祝福了他。2亚巴郎就由所有的一切之中,拿出十分之一分给了他;他的名字默基瑟德,第一可称作“正义之王”,他也可称作“撒冷之王”,就是“和平之王”之意。3他无父,无母,无族谱,生无始,寿无终:他好像天主子,永久身为司祭。

4你们要想想:这人是多么伟大,连圣祖亚巴郎也由上等的战利品中,取了十分之一献给了他!5那些由肋未子孙中领受司祭职的,固然有命向人民,按法律征收什一之物,即向他们的弟兄,虽然都是出自亚巴郎的腰中;6可是不属于他们世系的那一位,却收了亚巴郎的什一之物,并祝福了那蒙受恩许的。7从来,在下的受在上的祝福,这是无人可反对的。8在这里那些领受什一之物的,是有死的人;但在那里领受什一之物的,却是一位证明了常活着的人。9并且可说:连那领受什一之物的肋未,也藉着亚巴郎交纳了什一之物,10因为当默基瑟德迎接亚巴郎的时候,肋未还在祖先的腰中。

旧约与肋未司祭职是暂时的

11那么,如果藉着肋未司祭职能有成全──因为选民就是本着这司祭职接受了法律──为什么还需要兴起另一位,按照默基瑟德品位的司祭,而不称为按照亚郎的品位呢?12如今司祭职一变更,法律也必然变更,13因为这里所论到的那一位,原是属于另一支派,由这一支派中,没有一个人曾在祭坛前服务过。14显然我们的主是由犹大支派出生的,关于这一支派,梅瑟从未提到司祭的事。15既然有另一位司祭,是按照默基瑟德的品级兴起的,那么我们所讨论的就更显明了,16因为他之成为司祭,并不是按照血统所规定的法则,而是按照不可消灭的生命的德能,17因为有圣经给他作证:“你照默基瑟德的品位永做司祭。”18先前的诫命之废除,是由于它的弱点和无用,19因为法律本来就不能成就什么;可是如今引进了一个更好的希望,因着这希望,我们才能亲近天主。

基督的司祭职是永存的

20再者,耶稣成为司祭,是具有天主誓言的,其他的司祭并没有这种誓言就成了司祭。21耶稣成为司祭,却具有誓言,因为天主向他说:“上主一发了誓,他决不再反悔;你永为司祭。”22如此,耶稣就成了更好的盟约的担保人。23再者,肋未人成为司祭的,人数众多,因为死亡阻碍他们长久留任,24但是耶稣因永远长存,具有不可消逝的司祭品位。25因此,凡由他而接近天主的人,他全能拯救,因为他常活着,为他们转求。

26这样的大司祭才适合于我们,他是圣善的、无辜的、无玷的、别于罪人的、高于诸天的;27他无须像那些大司祭一样,每日要先为自己的罪,后为人民的罪祭献牺牲;因为他奉献了自己,只一次而永远完成了这事,28因为法律所立为大司祭的人是有弱点的;可是在法律以后,以誓言所立的圣子,却是成全的,直到永远。

  1. 本章按创14:17-20说明,默基瑟德为什么是耶稣大司祭最恰当的预像:首先因为他像耶稣一样是君王又是司祭;且按照“默基瑟德”一字的意思,也暗示耶稣所负赐与人正义及和平的使命(依9:5、6;耶23:5、6;匝9:9);其次经上从未提及默基瑟德的来历和寿终,似乎他是“常活着的”,因此可作永生天主子的肖像。
  2. 亚巴郎献给了默基瑟德礼物,并受了他的祝福,显然默基瑟德的品位超越了他的品位,因此也超越了他的子孙肋未人,即旧约所有司祭的品位。耶稣的司祭品位既是按照默基瑟德的品位,自然就高于旧约的司祭了。
  3. 大司祭耶稣既是出生于犹大支派,而不是出于肋未支派,因此旧约的司祭职位,显然已被天主废除了;且同时也废除了旧约的法律,因为肋未的司祭职位与法律是分不开的。这一切所以废除,是因为他们不能使人成全,不能使人亲近天主。
  4. 旧约的司祭和其品位从各方面看,都低于耶稣大司祭的品位:前者是暂时的;后者因有天主誓言的保证,要永远存在;前者因是有死的人,应由后人接替;后者却是长存生活的,永不消逝;前者多是罪过缠身的人;后者却是圣善无瑕的,他的天主性“高于诸天”,因此他“只一次”奉献了自己,他的祭献“而为永远”有了无限的价值,如此他“成了更好的盟约的担保人”(2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