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肋未纪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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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产后的条规

1雅威对梅瑟说:2“你去告诉以色列人:当妇女生下男孩,在七天之内,她将是不洁净的,好像在她的经期内一样。 [注1] 3到了第八天,这孩子要接受割礼,4她要等三十三天,清除她产后的经血。她不可接触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直到她完全洁净产后的经血。

5如果她生了一个女孩,产后两周,她是不洁净的,如在她的经期内一样。她要用六十六天来清除她产后的经血。6不管她生的是男孩或女孩,当她产后的经血清除后,她要在会幕门口交给司祭,一只当年出生的小羊,做为全燔祭,和一只雏鸽或斑鸠,做为赎罪祭。7司祭把这祭品奉献给雅威,做为她的赎罪礼,使她从经血当中,变得洁净。 这是关于妇女生育后的法规,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8如果她不能奉献一只小羊,她将拿来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做为全燔祭,一只做为赎罪祭。司祭将为她行赎罪礼,使她变得洁净。

  1. 12.1:原始民族常常把男人在战场上流的“纯洁”而高贵的血,和女人在经期中所流的“不洁”之血来对比。古时人缺乏常识,认为女性经期和生产是不洁的。制定了这样的法律,故要求取洁的仪式。
    从这点我们就领悟到:虽然这法律也是圣经的一部分,但只适用于古代和以色列人的标准。后来天主的子民了解到这点,故他们用自己的解释方法来说明:法律是由天使所定的(宗7:38;迦3:19;希2:2)
    耶稣和圣母遵守了这些仪式(路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