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肋未纪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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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愿的条例(27:1-34)

人的估价

1雅威对梅瑟说:“2你去告诉以色列子民以下是有关人许愿后要赎身,所应付的价钱。3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子,根据圣所的标准,被估价为五十个银币,4女子被估价为三十个银币。5五岁到二十岁的男孩被估价为二十个银币,女孩为十个银币。6一个月至五岁大的小男孩被估价为五个银币,小女孩为三个银币。7六十岁和六十岁以上的男人被估价为十五个银币,女子被估价为十个银币。8如果许愿的人很穷困,不能付规定的价钱,你们就必须把这人带到司祭那里,司祭要按许愿人的财力,估定他的价钱。

兽类的估价

9至于那些适宜献给雅威做祭献的牲畜,任何一只献给雅威的牲畜都是圣洁的。10人们不能交换这动物,或者用其它的代替,例如不能以好的代替坏的,或坏的代替好的。如果用一只动物代替另一只动物,那么这两只都要属于雅威。11如果那是一只不洁的动物,不适合奉献给雅威,那么不管这是什么动物,都必须拿到司祭面前,12司祭要给这动物定价钱,衡量它的优劣。13你们必须遵守他所定的价钱。有人想买回这牲畜,必须按照定价再加五分之一。

房屋的估价

14若有人把他的房子献给雅威,那么司祭必须给这房子定价钱,衡量它的价值多寡。你们必须遵从司祭所定的价钱。15如果有人奉献他的房屋,但又希望赎回这屋子,他必须增加五分之一的原价,把房子买回。

田地的估价

16如果有人将他继承的一部份土地奉献给雅威,这土地的价值要按照它的出产而定,出产一“荷默尔”的大麦,值五十个银币。17如果他在喜年奉献这田地,就必须遵守这定价。18如果他在喜年之后才奉献,那么司祭就要按照到下一个喜年尚余的年数来估价,价钱逐年减低。19如果他想买回这田地,就要按原价再加五分之一的价钱,他就重新获得这土地。20如果他不想买回,而是想卖给他人,那么,他将不再有权利赎回这田地。21到了喜年,买主要交还这田地,把它奉献给雅威。这田地便会好像禁田一样,要交给司祭,做为司祭的产业。22如果他把买来的,而不是继承的田地奉献给雅威,23那么司祭要按照到下一个喜年尚余的年数来估价,当天就付这价钱,这是奉献给雅威的圣物。24到了喜年,这田地要还给卖主,还给原先继承这产权的人。25所有的价格必须按照圣所的标准而定,二十“革辣”为一银币。

头胎牲畜

26你们不可奉献头胎出生的牲畜,因为不论是牛或羊,都是属于雅威的。27如果那是一只不洁的牲畜,就要按定价再加五分之一的价钱赎回这牲畜,如果不赎回,这动物就按定价卖出了。

禁物

28按照毁灭物的法令,凡是献给雅威的东西,不论是人、牲畜、或是继承的田产,都不能赎回。按照毁灭物的法令而奉献给雅威的东西,是最圣洁的,要属于雅威。29按毁灭物法令奉献给雅威的人,也不可赎回,这人必须被处死。

什一之物要归于雅威

30地上所生长的作物,或是树木的果实,十分之一要归于雅威。31如果有人想买回他奉献的十分之一,必须再加上五分之一的价钱。32一切牛群或羊群,从牧人杖下经过的,每算到第十只,也就是全体的十分之一,要奉献给雅威。33不可从好的或坏的牲畜当中挑选出来,也不可替换。如果已替换了牲畜,那么原来的牲畜和代替的牲畜都要奉献给雅威,不可以赎回。”

34这些是雅威在西乃山上,通过梅瑟向以色列子民颁布的诫命。